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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国仿真学会教育教学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李艺璇时间:2025-01-15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仿真科技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国仿真科学和工程领域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国仿真学会(CSF)现开展仿真领域教育教学成果”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推荐范围

CSF教育教学成果包括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职业教育、基础教育3个大类,其中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具体评价工作请见《中国仿真学会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评价工作办法》(附件1)。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书是CSF教育教学成果评价的主要依据,请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逐项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二)以下成果不得推荐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3、所列申报人如为外籍会员,需满足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为中国教育作出积极贡献。知识产权应属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且不存在权属争议。外籍会员在国外取得的创新成果以及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成果,不可用于成果提名;

4、原则上成果完成人不超过6名,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5、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申请书(请填写相应类别申请书)(附件2)、成果简要情况表(附件3)及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35443601@qq.com,邮件主题: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学院(部)+第一完成人。同时,将以上纸质材料(1份原件及2份复印件)报送行政楼411。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256。

教务处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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