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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任盼晴时间:2025-01-0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切实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无锡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试行)》(锡院教〔2024〕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成立二级学院(部)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好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毕业实习各项节点要求及进度安排的宣讲、实习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工作。

二、实习方式

2025届本科毕业实习继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部)要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统筹考虑,实习内容能够较好地支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部)开展集中实习,对于集中实习的,各二级学院(部)要派专人到实习单位担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分散实习的,二级学院(部)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到部分学生的实习单位巡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的1-4周。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充分利用寒假前、寒假等时间段。需要提前开始实习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进行,且指导老师同步开始实习过程管理。

四、安全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实习前学院要有集中动员,着重强调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宣讲学生实习权益保护及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为师生主动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定,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二级学院(部)对学生实习状态要有全过程跟踪,实习结束后须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

五、组织流程

1.实习准备。1月16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将《实习教学计划表》(附件1),《毕业实习安排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过程管理。实习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为每位学生指定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切实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实地检查实习情况并填写《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检查实习情况记录表》(附件3),指导实习学生撰写实习周(日)志,毕业实习报告(附件4)等,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制定。

3.实习成绩认定与管理。3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部)依据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评价评定实习成绩,各项评分要点由各二级学院(部)或专业自行制定。

4.实习材料归档与工作总结。毕业实习归档应包括:

① 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按专业);

② 毕业实习教学计划;

③ 考核说明及评分标准;

④ 实习报告(含实习周/日志、小结、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指导教师评分等);

⑤ 实习成绩单;

⑥ 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⑦ 实习工作总结(按专业);

⑧ 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实习三方协议、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检查实习情况记录表等过程性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交由指导教师保存,纸质版交所在学院按照学校《无锡学院本科课程考核档案存档管理办法(试行)》(锡院教〔2024〕4号)要求存档。

六、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从2022-2023学年开始,所有实习数据都要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为确保后期上报数据的校验通过,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在申报实习岗位时核查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实习地点城市等关键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9,地点:行政楼412室。


教务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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