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试行)》(锡院教〔2024〕3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实习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各二级学院(部)上报的各专业实习计划安排,本次检查范围为各专业2023-2024第二学期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的实习课程执行与存档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的有效性。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内容是否科学规范,是否与本专业密切相关、与人才培养方案相互匹配、与教学大纲和相关课程内容有效衔接。对分散实习的学生是否严格按照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执行实习进行审核。
2.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和指导情况。实习单位是否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是否定期走访基地,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实习工作状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是否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及管理的情况。
3.学生的实习工作现状。学生是否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等制度规范,是否遵守实习实施方案中对学生的有关要求,是否能完成现阶段的实习任务。
4.实习学生权益维护情况。实习是否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是否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切实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学生是否与所在学院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级学院(部)和实习单位是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是否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等。是否能够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注:实习工作检查过程性材料目录一览参见附件1。
三、检查及整改
1.二级学院(部)自查。11月21日前,成立由二级学院(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实习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成员包括分管实习工作的院领导(助理),基层教学组织等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实习工作进行自查并整改,归档相关资料。
2.学校现场抽查。学校将组织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巡查。为便于工作开展,开展实习基地现场巡查的二级学院配合提前沟通确定检查方式和时间。抽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进一步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无锡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试行)》(锡院教〔2024〕3号)等有关文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在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提交实习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3.各二级学院(部)要给学生进一步强调实践教学的严肃性,加大对实习过程的监管力度和指导力度,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并充分跟进学生的实习状况。
4.各二级学院(部)相关人员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制定的实习方案落实指导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须为每位集中外出实习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请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实习工作自查报告》和《实习检查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41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csjk@cwxu.edu.cn。
6.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学生反响强烈的学院和教师,学校将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9。
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