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积极联络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尤其是与我校共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等平台的企业,以及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牵头企业,于12月15日前,共同完成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