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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关于毕业实习工作的要求(试行)

作者:时间:2018-10-10点击数:

毕业实习是一门具有专业特点的综合实践性课程,是学生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创新与创业意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毕业实习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实习时间4周。为了加强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更好地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针对民办高等教育管理的特点,对毕业实习工作提出下列要求:

一、毕业实习的组织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实习要求等,采用集中、分散或其它相应的方式,有组织地进行毕业实习工作。学院鼓励二级学院对实习方法、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确保实习质量。

二、实习计划的制定

1、在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的停课前,各二级学院应以实习大纲为基础,编制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后,将实习计划送教务处备案。

2、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内容和要求、起止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形式、指导教师等。

3、在制定实习计划时应注意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他教学环节的配合。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

三、实习单位的落实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习计划,负责组织落实实习单位。对于没有实习基地的专业,也可提出由学生本人或家长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单位要尽量与专业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水平比较先进,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四、指导教师的确定

1、实习指导教师由二级学院根据本次实习的具体要求确定:在校实习的主要在专业教师中指定;在实习点实习的由二级学院与实习点协商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个人联系的要提出指导教师的要求。

2、指导教师条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其他人员。

3、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集中实习的不超过1:10,分散实习的不超过1:15

4、各二级学院在实习开始前要将指导教师以及该教师所指导学生的名单报教务处。

五、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2、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设计等;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较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4、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时应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六、实习动员的开展

由二级学院主持,于实习前进行。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同时,在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教学大纲的学习,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编写实习教学日历,落实实习计划等。

七、学生实习的纪律

1、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安排,虚心请教。

2、学生在实习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实习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4、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的有关规定,努力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

5、实习开始前必须将联系方式、实习地点等报辅导员,以保证在实习期间能够随时联系。

八、实习的过程管理

1、二级学院应在每次实习前成立相应的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指导教师代表、教研室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

2、指导教师要制定学生实习联系卡,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对于多个专业、学生人数较多且在同一地点同时实习时,可安排辅导员参加,以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九、考核与成绩评定

1、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与要求》进行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2、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3、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

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实习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

2、实习经费的使用范围是: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文具费、实习师生的车费、讲课费和实习基地建设费等。

3、实习期间支付的各项费用,均应有正式发票、接收单位财务部门的正式收据或实习指导人员、讲课人员的签字,并由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二级学院院长审核,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十一、实习的总结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有利于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于实习结束二周内交教务处。

十二、本要求自2018级学生起开始执行,由滨江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滨江学院教务处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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