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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8-08-28点击数:

课程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系统地学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理解、掌握的程度和技能的运用情况,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同时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以便总结教学经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门必修课程和经过选定的选修课程,每学期均应进行考核,给出相应成绩,及格者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记入本人学籍成绩档案。为规范课程成绩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的形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主要有笔试、口试、口笔试兼用、课程小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技能操作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院(部)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院(部)领导批准,报滨江学院教务处备案,教师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说明。

必修课一般采取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选修课可以采取考查的形式考核,根据具体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五级分制。学期考核范围主要是当学期内所学教学内容。

二、考核命题

考核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要着重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也要兼顾学生的分析、综合、创新能力的考核。命题要讲求科学,试题文字表述要简练准确,不产生歧义,不出偏题、怪题。教师命题时应同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1、试卷分AB两份,AB卷同值,但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试卷经院(部)领导审定、签字,随机抽取一份用于考试,交教务处印刷;另一份备用,交院(部)用于缓考或补考。

2、命题内容对大纲(教材知识点)的覆盖面不得少于85%,也不得超出大纲范围,并力求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度。

3、公共课和基础课考试命题要逐步实现标准化,建立并不断完善试题库。已经建有试题库的课程,考核试卷应从试题库抽取。

三、考核时间

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最后两周一般为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安4左右课程(必修课)考试,未安排的课程一般在此之前完成考核。

四、成绩评定

1、课成绩(也称学期总评成绩)可以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一般情况下,期末考核成绩70%-80%,平时成绩占20%-30%,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上课、作业、习题、实验以及期中考试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的给定需有依据,如无法给定平时成绩,也可以采用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课程成绩。

2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评定;以读书报告、小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方式进行的考核采用五级分制: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

3、考核后由任课教师或院(部)统一组织教师评定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将课程成绩输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无误后,从系统中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字确认后,于考试(考查)后三日内,一份报教师所在院(部),一份报教务处,一份装入试卷档案袋。

4、凡考试不交卷、旷考、违纪、作弊者,其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违纪、作弊者按相应制度规定处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学生在考试前因病(需校综合门诊部证明)或因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经院(部)报教务处审核,由分管院长批准后,可以缓考。院(部)缓考课程在新学期开学后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按正常考试成绩记载。

2、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未按规定完成作业、实习、实验达四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课程必须重修。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教务处。

滨江学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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