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无锡市高校现场工程师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教函〔2024〕188号),各二级学院(部)对照评选标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3日(3个工作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反映,并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电话。地址:行政楼412,电话:80560029。
教务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