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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202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任盼晴时间:2026-09-0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锡院设〔2021〕3号)(附件1),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2027-202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9月11日下午1:30-4:00

二、论证地点

论证分为2组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理工科组:行政楼401会议室

文科艺术组:行政楼301会议室

三、论证内容

各申报单位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充分准备和汇报:

(一)必要性:项目对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现有实验条件的不足与缺口。

(二)可行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场地情况、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建设目标与内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主要设备清单及配置数量。

(四)经费预算:项目总投资额、设备购置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支撑的课程、实验项目、受益学生规模、开放共享计划及预期使用效益。

(六)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置及安全风险评估。

四、论证方式及要求

(一)论证方式

本次论证会采取“申报单位陈述—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论证。

1.各申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提问答辩。各申报单位所有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专家组根据汇报和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形成论证结论。

(二)汇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汇报PPT,内容应涵盖上述论证内容的各个方面。

2.汇报应突出重点,数据详实,论据充分。

3.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须单独说明设备选型理由及可行性。

(三)材料提交

1.各申报单位汇报PPT请于9月10日前发送至jwcsjk@cwxu.edu.cn。

2.各申报单位须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正反打印,无须胶装,5份)等材料于9月11日上午10:00前送至行政楼412。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分管教学的院长及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与论证。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论证不充分的不予通过。

2.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10-80560029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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