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锡院设〔2021〕3号)(附件1),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2027-2029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9月11日下午1:30-4:00
二、论证地点
论证分为2组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理工科组:行政楼401会议室
文科艺术组:行政楼301会议室
三、论证内容
各申报单位应就以下内容进行充分准备和汇报:
(一)必要性:项目对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现有实验条件的不足与缺口。
(二)可行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场地情况、设备选型与配置方案、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建设目标与内容:实验室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主要设备清单及配置数量。
(四)经费预算:项目总投资额、设备购置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计划。
(五)预期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支撑的课程、实验项目、受益学生规模、开放共享计划及预期使用效益。
(六)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配置及安全风险评估。
四、论证方式及要求
(一)论证方式
本次论证会采取“申报单位陈述—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论证。
1.各申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提问答辩。各申报单位所有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专家组根据汇报和答辩情况进行合议,形成论证结论。
(二)汇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汇报PPT,内容应涵盖上述论证内容的各个方面。
2.汇报应突出重点,数据详实,论据充分。
3.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须单独说明设备选型理由及可行性。
(三)材料提交
1.各申报单位汇报PPT请于9月10日前发送至jwcsjk@cwxu.edu.cn。
2.各申报单位须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正反打印,无须胶装,5份)等材料于9月11日上午10:00前送至行政楼412。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分管教学的院长及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与论证。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论证不充分的不予通过。
2.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10-80560029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