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通用英语>课程免修实施办法(试行)》(锡院教〔2023〕12号)(附件1)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通用英语(3)》课程免修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对象
符合各类英语考试(雅思、托福IBT、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免修条件的学生,可于每学期初自愿申请免修相应学期的《通用英语(2)》、《通用英语(3)》或《通用英语(4)》课程(注:以下统称《通用英语》课程,《通用英语(1)》课程不得免修)。
二、免修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凡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免修本学期《通用英语(3)》课程。
三、申请时间
2026年9月1日(0:00)至9月4日(24:00)。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修申请,提前或逾期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登录无锡学院“办事大厅”,进入“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填写本学期的《通用英语(3)》课程免修申请,原则上一学期只能申请免修一门通用英语(如已参加并通过该门课程考试,不得重复申请免修),成绩附件需上传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附件中上传的成绩单上必须显示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纸质版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网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注:免修申请以线上申请为准,纸质版仅作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部)登录“办事大厅”,进入“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对所在学院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流程详见附件3)。
3.学生免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24:00,各院部须在9月8日前完成审核后再交由公共基础教学部进行复审。审核过程中存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上将予以退回修改,请各院部提醒学生及时关注审核进度,申请退回后须按意见立即修改并重新提交。若学生在9月11日(16:00)前未完成更正并提交给各院部审核通过的,亦视为无效申请。
4.各二级学院(部)需对学生提交的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进行存档,同时导出并打印所在学院学生通过免修申请的汇总表,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9月14日16点前送至公共基础教学部。
5.公共基础教学部将审批通过后的最终版汇总表导出打印,经公共基础教学部相应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提交教务处。
五、成绩认定标准和方法
1.《通用英语》课程免修名单以相应学期教务处网站公布结果为准,符合免修条件并经过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本科生,不参加相应学期《通用英语》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期末考试,其课程成绩由公共基础教学部根据其提交的免修申请表成绩依据进行换算并认定。
2.未申请《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的学生须正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本学期课程成绩以学期总评成绩记载,不再进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的折算。
3.重修学生在提交免修申请后无需再报名重修,成绩将在期末直接折算后录入教务系统。
4.为维护正常课程教学秩序,免修名单一经公布,通过免修申请的学生不得选择放弃免修资格,重新修读该课程。
5.公共基础教学部应在学期末对申请课程免修学生的认定成绩进行录入,并将学生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二级学院汇总表作为成绩认定材料单独存档。
教务处 公共基础教学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