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无锡学院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教学需求,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目的
通过论证明确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必要性、目标、功能和可行性,确保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学科发展需要、人才培养需求,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论证原则
(一)对标一流,强化专业支撑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本遵循,紧扣“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方向,重点围绕学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布局教学实验室,保证整体建设水平在同类院校保持领先。
(二)聚焦紧缺,补齐教学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结合实验室建设现状与紧缺需求,优先补足薄弱环节,切实保障基本教学需要。新设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需要的教学实验室优先考虑。
(三)产教协同,汇聚社会资源
深化校企合作,大力推进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发挥多方协同效应,共建一批贴合产业前沿、技术水平先进的特色实验室。
(四)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推进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统筹整合相近学科资源,提升使用效率,集约使用实验用房,杜绝重复建设。原则上每个实验室需承担平均每周不低于20课时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或承担3门以上实验课程。
三、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范围为2026年度各二级学院(部)申报建设的教学实验室。
四、论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日下午1:30-3:30
地点:行政楼401
五、论证方式及要求
(一)论证方式
申报单位汇报答辩,专家论证评分,形成论证结论。(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汇报答辩要求
1.各申报单位由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按附件2逐序汇报,约10分钟)。
2.汇报重点: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功能定位、软硬件配置方案、预算、教学工作量、育人成效、安全保障等,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3.汇报结束后接受专家小组提问答辩。
4.各申报单位需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论证不充分的不予通过。
六、论证结果
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510-80560029
教务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