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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素英时间:2026-03-18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更好做好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锡院〔2025〕71号)、《无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锡院教〔2025〕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预审核要求

(一)普通在校本科生:各二级学院按照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预审核,即学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及相关要求。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原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预审核。

(二)校际间合作留学学生:本校期间教学计划内课程修读合格,合作期间完成校外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二级学院认定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其外校课程成绩由所在二级学院预审核,并预审核是否达到外校毕业条件。

(三)短期交流学生:按我校培养方案预审核,学生在外校修读的非教学计划内课程,成绩合格,经二级学院认定、教务处备案后可进行学分认定。

二、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资格进行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 达到毕业条件;

2. 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70;西藏自治区特定招收少数民族生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65;

3. 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对于在校期间累计仅受一次记过及以下处分(不含警告处分),之后有较好表现,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工作安排与相关要求

1. 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政策性强、严肃性高,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相关学生,确保学生全面知晓审核标准与相关要求。

2. 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及时将预审核结果反馈至每一位相关学生;针对预审核中积欠学分较多、暂未达到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二级学院务必做好相关工作,提醒和帮助学生合理安排课程重修。

教务处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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