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通用英语>课程免修实施办法(试行)》(锡院教〔2023〕12号)(附件1)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通用英语(2)》、《通用英语(4)》课程免修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对象
符合各类英语考试(雅思、托福IBT、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免修条件的学生,可于每学期初自愿申请免修相应学期的《通用英语(2)》、《通用英语(3)》或《通用英语(4)》课程(注:以下统称《通用英语》课程,《通用英语(1)》课程不得免修)。
二、免修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凡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免修本学期《通用英语(2)》、《通用英语(4)》课程。
三、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6日(0:00)至3月3日(24:00)。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免修申请,提前或逾期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登录无锡学院“办事大厅”,进入“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填写好信息申请免修本学期的通用英语课程,原则上一学期只能申请一门通用英语进行免修(如已参加并通过该门课程考试,不得重复申请免修),成绩附件需上传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附件中上传的成绩单上必须显示完整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纸质版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网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2.各二级学院(部)登录“办事大厅”,进入“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对所在学院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流程详见附件3)。
3.各二级学院(部)需对学生提交的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进行存档,同时导出并打印所在学院学生通过免修申请的汇总表,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3月10日16点前送至公共基础教学部。
4.公共基础教学部将审批通过后的最终版汇总表导出打印,经公共基础教学部相应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提交教务处。
5.审核过程中有误的申请须在系统中退回给学生本人更正,如未在3月3日(24:00)前完成更正并提交各学院审核通过的,亦视为无效申请。
五、成绩认定标准和方法
1.《通用英语》课程免修名单以相应学期教务处网站公布结果为准,符合免修条件并经过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本科生,不参加相应学期《通用英语》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期末考试,其课程成绩由公共基础教学部根据其提交的免修申请表成绩依据进行换算并认定。
2.未申请《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的学生须正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本学期课程成绩以学期总评成绩记载,不再进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的折算。
3.公共基础教学部应在学期末对申请课程免修学生的认定成绩进行录入,并将学生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二级学院汇总表作为成绩认定材料单独存档。
教务处 公共基础教学部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