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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及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葛颖隽时间:2025-12-22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将于第17-20周进行,期末考试是检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学风建设、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课程名称 年级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周次 备注
概率统计 2024 1231 14:00-16:00 17周周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机考) 2023 15 全天分时间段 18周周一 17周机房有课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Ⅱ 2024 17 14:00-16:00 18周周三
大学计算机基础(机考) 2025 17 下午分时间段 18周周三
大学物理Ⅱ(2 2024 19 8:00-10:00 18周周五
通用英语(3 2024 1月12日 9:00-11:00 19周周一 因英语免修流程,18周周五结课
心理健康教育 2025 112 14:00-15:30 19周周一 因军训202518周结课
通用英语(1)、大学英语(1 2025 114 9:00-11:00 19周周三
高等数学Ⅰ(1)、高等数学Ⅱ(1)、高等数学(上) 2025 116 9:00-11:00 19周周五
思想道德与法治(机考) 2025 119 全天分时间段 20周周一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机考) 2025 121 全天分时间段 20周周三

具体考场详细信息,学生考前请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学生操作步骤:教务系统-点击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考试名称“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查询)

(二)其它课程:

未在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里的专业课等其它课程,由开课单位统筹协调、科学安排(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学进度表按时足额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请各开课单位于12月29日(第十七周周一)下午16:00之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wkwxxy@cwxu.edu.cn,纸质版盖章报教务处备案后通知学生。

二、考试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命题工作,提高试卷质量

1.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成绩登记等环节工作,各学院切实加强试卷命题质量关,按照要求填写《课程考试命题审定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任课教师命题应根据所授课程年级选用合适的试卷样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同时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和阅卷的公平规范。

2.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按时足额完成本课程的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考核要求组织考试。试卷分A、B两卷,两卷题量、难易程度和知识覆盖面等方面应大致相当,但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试卷与前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各开课学院(部门)根据教学大纲和专业认证标准,认真审定A、B试卷及参考答案,填写《课程考试命题审定表》。如试卷质量不高、内容不符合要求、格式不规范,必须重新命题。

4.任课教师在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或指定复习范围,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任课教师在考试前两周内完成修读本课程学生的考试资格认定,并向学生公布。

(二)完善试卷的印制和保管流程

任课教师凭《课程考试命题审定表》和A、B试卷样卷,于本门课程考试前两周(10个工作日)送交教务处印刷室(行政楼409室),并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份试卷用于期末考试;另一份备用或用于补(缓)考。试卷印好后由教师本人领取并审核。教师本人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送交和领取试卷,应提前报告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另行指派教师负责办理。

(三)加强监考工作,严肃考试纪律

1.考场监考人员由主监考1名、副监考1-3名(考生60人以下l名、60-120人2名,120人以上3名)组成。主监考由开课学院(部)派出,一般应由任课教师担任,无任课教师的考场由开课学院(部)指派主监考,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试卷由主监考交付。

2.各相关单位组织所有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守则》、《考试纪律规定》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监考教师明确监考职责、熟悉操作规程、掌握监考要求,确保监考工作规范、有序。

3.各相关单位及时落实主考和监考教师,每个考场必须有一名主考和一名监考,人数较多的考场须按规定增派1-2名监考。所有承担监考任务的教师不得无故缺席或自行找人代替。如监考教师临时有事确实无法监考,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负责调整。

4.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按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进入考场的考生实施检查,结合本场考试学生人数和教室大小合理安排学生间隔就座,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时间、座位安排等内容。如因不可抗拒的突发状况不能按时到达考场,应至少提前30分钟和学院联系,学院做好临时应急和调整,并向教务处备案。

5.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须认真组织清理考场,特别是加强对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的检查,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等材料物品集中摆放至指定地点,严禁学生将手机、书籍等放在身上和留置在抽屉内。要求学生将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放置于课桌上,并逐一核对,严防代考。同时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教室的前后左右分散站立监考,并适当走动加强巡查,维护考场秩序。不做诸如聊天、看书、批改试卷、使用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提醒学生离本场考试结束剩余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人员应一人在教室前面维持秩序,其余教师负责收取试卷,待份数清点无误后再让学生离开。

8.在监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并采取多种手段坚决防止学生违规作弊行为。一旦违规行为发生,应立即制止,取消其考试资格,将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本场考试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有关证据(如考生使用手机作弊,应立即制止,将学生手机页面与学生证集中放置拍摄取证)一并交教务处。对考试违规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教师,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9.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考场的巡考工作,了解掌握监考教师到岗履职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教师立即纠正。

(四)加强课程总结反思,持续改进授课效果

1.阅卷教师要严格按试卷标准评分认真、规范评阅试卷,评卷要客观合理、公平公正,要防止发生偏宽、偏严、错评、漏评等现象,确保评卷质量。

2.任课教师要在本课程考试结束后三日之内完成所授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打印成绩单存档。任课教师录入并提交成绩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保证学生能及时查看考试成绩。

3.各任课教师及时做好课程教学质量分析,不仅要对期末考试成绩总结,也要对本学期的教学活动进行评价总结,同时根据《无锡学院本科课程考核档案存档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在放假前必须将学生答卷和试卷档案等教学材料整理齐全归档。

(五)重视考务组织与安排

各学院应重视考试组织等工作;主考和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同时提醒学生检查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遗失或过期,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各学院应引导学生做好此次迎考,加强对全体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确保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事项

1.期末考试期间,教室内的录播系统全部打开,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全程录像。

2.请有关部门根据《无锡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锡院〔2021〕28号)文件要求,加强期末考试期间教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3.各相关单位按照《无锡学院本科课程考核档案存档管理办法(试行)》(锡院教〔2024〕4号)(附件2)的文件要求,在放假前及时做好试卷等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编号、归档,各学院教学秘书应配合及时做好审核验收等有关工作。

4.缓考须在考试前一周内填写学生缓考申请表(附件3,教务系统可下载),并在教务系统上报名审批,不得提前申请,更不得在考试时或考试后提出,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严格把关。

5.公共课补(缓)考初定于开学后第一周周末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和要求届时在教务处网站发布。其余课程补(缓)考安排由开课单位负责,原则上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考核,请各相关单位届时自行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务必通知到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并提醒学生认真复习,做好补(缓)考准备。

教务处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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