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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任盼晴时间:2025-03-06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无锡学院春季校园安全自查工作方案》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13日。

二、检查内容

1.二级学院(部)和实习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二级学院(部)和实习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

3.二级学院(部)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实习单位是否配备必要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购买实习责任险。

5.实习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习单位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并依法定期检测、开展安全巡查。

7.实习单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摸清安全工作底数,按照检查分工认真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2.实习实训安全教育活动应注意留存宣传教育资料、演习演练资料、新闻报道等。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形成报告,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计划。

4.请各二级学院(部)于3月13日前将《2025年春季校园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和整改报告,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行政楼412办公室。

联系人:任盼晴;联系电话: 0510-80560029。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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