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实习工作的过程性监控,强化实习工作的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召开在锡高校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提升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实习管理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实习管理专项排查工作在无锡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的统一部署下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提升行动,促进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基本要求,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2024年以来,学校开展的本科生实习教学,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根据《在锡高校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附件3)及学校实习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重点排查16个领域的内容。
四、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部)自查自纠
1.各二级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实习工作组,对照教高函〔2019〕12号等文件要求,聚焦学生实习环节,围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着力纠治学院对实习不够重视、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实习组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梳理工作台账,抓实整改工作。
2.做好岗位实习的排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情况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集中组织学生以“岗位实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名义,赴其他省份和城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流水线务工,报酬低廉等情况;全面复核所有岗位实习学生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流程,加强实习学生日常管理,杜绝实习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实习工作质量和水平。
1.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流程。各二级学院(部)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组织开展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明确职责,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跟踪管理学生的实习过程,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管理。
2.加强实习学生日常管理。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教育指导学生把遵守实习规定和劳动纪律作为自觉行动。实习实践前做好学生的相关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提高实习质量。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践内容,参加有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
3.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各二级学院(部)要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各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严防学生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二级学院(部)要本着就地就近、讲求实效和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实习场所,并积极为学生联系更多的实习单位,减轻学生自行寻找联系实习单位的压力。二级学院(部)和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结合学生专业,认真研究确认实习岗位,确保实习岗位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5.及时处置实习信访投诉。各二级学院(部)在实习实践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明确责任人,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的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可采取核查实习协议、召开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座谈会、调研走访实习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以及问卷调研等方式,深入听取意见和学生诉求,强化问题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落实责任到人,推动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提交自查材料。2025年2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按专业填报《无锡学院本科教学实习情况排查表》(附件3),并在《2024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实习管理工作自查报告》(附件4)和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4、5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行政楼412,电子版发送邮箱jwcsjk@cwxu.edu.cn。佐证材料由二级学院汇总整理备查。
(三)各二级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每月5日以前及时更新上报。
(四)学校检查。2月27日前,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部)学生自查成效进行检查。根据二级学院自查情况和学校检查情况,教务处于2025年2月底前形成实习管理专项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五)上级部门检查。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校学生实习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专项检查工作结果。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教学单位,由学校分管教学校长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9,地点:行政楼412室,邮箱:jwcsjk@cwxu.edu.cn。
教务处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