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构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现组织开展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我校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2.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运行模式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精神(附件1、2,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查阅此通知),新发布项目指南开展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1.确定意向:项目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后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列表。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等检索项目。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
2.填报项目申请: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模版见附件3),其中申报书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先由院长审核签署意见(需有具体的审核意见)并亲笔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教育部平台上传:申报书填写、盖章完成后,申报人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PDF文件),完成材料提交后,及时联系学校管理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确认。申报人平台提交后先提交企业评审,再由学校审核,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4.项目立项阶段:申报书经企业及学校审核通过后,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无锡学院”校章后上传教育部平台,平台提交后先由企业审查,再提交学校审核。校内用印流程为:项目负责人请先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附件4)及《无锡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议审批表》(附件5),协议需经项目负责人本人在“委托代理人”一栏亲笔签字。协议及审批表先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协议扫描件及协议审批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wcsjk@cwxu.edu.cn,纸质版(一式3份)交到实践教学科(行政楼412)。
5.申报流程(简版):师生查阅申报指南并填写项目申报书-教务处审核并备案(行政楼412)-教务处领导签字-加盖教务处公章-项目负责人上传申报书至系统-企业评审项目-教务处系统审校-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对接)-填写协议审批表(签字、盖章)-学校加盖合作协议公章-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高校审查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结题报告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审核进展。
1.12月31日前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4年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12月31日后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下一年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自2024年7月以后申报的项目由学校审核确认立项结果,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学校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汇聚优质资源支持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请各二级学院(部)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动员,确保相关师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3.立项结果发布后,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协议约定联系合作企业落实经费拨款、软硬件支持等事项,企业项目到款由科技处归口管理。
4.项目负责人在与企业对接时,请务必了解项目内容,规范建设,注意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责权利。除立项项目合作必要内容外,企业不得以学校名义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损害学校权益。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项目平台相关通知或咨询教务处。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10-80560029,办公地点:行政楼412。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