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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学院2023-2024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9-27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内涵建设,做好基层教学组织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学校、学院与教师个人间的重要纽带作用,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2024学年二级学院(部)运行的所有基层教学组织(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基层教学组织2023-2024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落实、日常教学管理、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

三、考核方式

学校根据《无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锡院〔2022〕31号)(附件2),组织校内考核打分评定等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四、考核安排

1.基层教学组织自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无锡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标点和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提交《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至所管辖学院或部门。

2.二级学院(部)审核。二级学院(部)根据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情况,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完成后提交自评报告及《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汇总表》(附件4)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3.汇报考核。学校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工作汇报,结合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标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4.学校审议。学校汇总各基层教学组织自评结果和专家意见,综合日常教学运行、教学专项检查等过程档案,审议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情况并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五、结果运用

1.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学院(部)在自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遴选。

2.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换主要负责人,取消教学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出现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学校对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核算工作量时按照《无锡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4年10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无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报告》与《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607),相应电子版发送至jxpg@cwxu.edu.cn。

联系人:杭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421。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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