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精神,结合我校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从全校各专业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中,遴选出10门左右建设基础良好、产教联动深入、教学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以下简称产教融合型课程)纳入校级立项建设,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按照20%、30%、50%的比例在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通过后划拨。
二、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至少已开设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或产业教授担任,优先支持由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担任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原则上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不得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产教融合型课程。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课程内容更新。打破知识传授主导的传统课程模式,突出对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融入课程教学内容,融合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发能力和企业行业产业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经验与成果,最大程度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强化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先支持实践教学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授课的课程。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积极推广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三)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优先支持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优秀的课程,学校教务部门或教学质量管理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推进课程团队建设。重视课程团队建设,加强专任教师与企业行业导师协同合作,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每3年须有累计不少于4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专门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课程建设、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协同提升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的组织能力。
四、过程管理
(一)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课程申报、建设、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验收报告。学校或企业课程负责人因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课程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调整,否则该课程不予结项。
(二)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实行中期检查制度。自批准建设之日起,建设时限过半即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设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续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以多种形式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校将对产教融合型课程的中期报告及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需限期整改,并重新组织中期检查,如仍不能通过则予以撤项。无故中止的项目,也将予以撤项。
五、结项验收与成果使用
产教融合型课程的建设时间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根据《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结项验收,80分及以上为通过。课程建设期内,若获批省级及以上立项的产教融合型课程,直接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课程,认定为校级产教融合型课程。
通过验收的课程,须持续建设不少于3年。教务处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持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撤销校级产教融合型课程认定结果,对持续建设成果良好的课程,滚动追加建设经费。
六、申报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对标建设指标体系进行申报,原则上我校每个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至少需申报1门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2022年还未结项的校级产教融合型课程不得申报。
七、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9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锡学院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无锡学院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务处。电子版材料(WORD、PDF版各一份)打包压缩命名为“二级学院(部)名称—课程名称”。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256,邮箱:caoxiang@cwxu.edu.cn,地址:行政楼411室。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