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保证人才培养水平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信息安全(080904K)、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4)、人工智能(080717T)、机械电子工程(080204)、机器人工程(080803T)、车辆工程(080207)、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080802T)、交通运输(0818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2501)、艺术与科技(130509T)共计11个专业。
二、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评。11月25日前,提交拟参加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总数不少于8人)(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评审。12月5日前,学校集中审核相关专业自评材料,组织专家对各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月15日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审核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请相关专业提交专家组审核意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申报专业批准文件扫描件、《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纸质版各3份,电子版(word/excel/PDF)发送至1904519354@qq.com。
联系人:付鹏飞,联系电话:80560028。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