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学校充分研究决定,本学期重修报名分两轮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重修和单独开班重修报名(第一轮)
(一)报名对象及上课方式
1.重修报名对象:凡不及格或认为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均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2.重修方式分为跟班重修和单独开班重修两种。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见表1。
表1单独开班重修课程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开课学院 |
高等数学Ⅰ(1)/高等数学1 |
6 |
通修必修课 |
必修 |
理学院 |
高等数学Ⅱ(1) |
6 |
通修必修课 |
必修 |
理学院 |
大学物理2/大学物理Ⅱ(2) |
3 |
通修必修课 |
必修 |
理学院 |
概率统计 |
3 |
通修必修课 |
必修 |
理学院 |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Ⅱ |
2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理学院 |
通用英语(1) |
4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人文法政学院 |
通用英语(3) |
4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人文法政学院 |
二外(4)(日语或韩语) |
4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 |
人文法政学院 |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 |
3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电路分析基础 |
4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模拟电子线路 |
4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字逻辑电路 |
3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信号与系统 |
4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重修课程范围:表1单独开班课程,以及跟班重修课程。跟班重修课程只能选择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与本人所学过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都相同的必修课程。每学期报名重修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
4.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等原因,无法跟班参加不及格必修课程的重修,经学生申请,由开课单位指定相近课程重修,无相近课程的,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重修,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考核合格可替代原不及格课程成绩。
(二)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1.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如本学期有相同课程且要求一样,应同卷同堂考核,不另行命题;无相同课程的,由开课学院在第16周前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单独组织命题、考核。
2.跟班重修学生必须随所跟班级同堂同卷考核,并执行统一评分标准。
3.重修课程不办理缓考和补考;学生若不参加考试,则视同其自动放弃该课程考试资格,重修成绩按零分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操作说明
学生于9月8日9:00-9月13日9:00,由本人登陆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界面进行重修课程的报名。在“重修报名”界面请根据课程的重修方式选择报名,分“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界面。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二、重组班重修报名(第二轮)
(一)报名对象及上课方式
1.重修报名对象:2019级存在必修课程不及格且不在第一轮重修课程范围的学生。
2.重修课程范围: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等原因,未开设或者不再开设的必修课程。
3.重组班重修方式由各开课单位研究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4.不满足该1和2条件的,即使报名也将被取消资格。学生在第一轮重修报名中应报尽报、能报尽报,若第一轮已开课程未报名而直接申请第二轮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重组班重修考核方式由各开课单位根据我校课程成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确定,应于第16周前完成考核。重修成绩由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三)报名时间和操作说明
学生于9月15日9:00-9月19日9:00,由本人登陆无锡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界面进行重修课程的报名。在“重修报名”界面选择“重组班重修(选课)”的重修方式报名。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学生提交重修报名计划后,须到“学生课表查询”界面查看报名情况,确保报名成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学生,按时间节点和要求登陆教务系统报名,并及时关注学生报名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报名结束后,请提醒相关任课老师及时下载点名册。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逾期不予补报。未成功报名、自行听课的学生,参加修读课程过程无效,不具备期末考试资格。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