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4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科标准。推荐人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
(三)学术标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一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成绩突出,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四)学风标准。师德师风高尚,作风正派公正。
(五)其他标准。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名额及范围
我校可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不超过2人。推荐人选主要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特别突出的专任教师,适当兼顾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的管理人员。
三、报送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推荐标准,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查和申报工作。并于11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行政楼414),同时发送电子材料(Word、PDF)至邮箱:bjsjjx01@163.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8。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