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师课程教学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滨江发〔2020〕42号),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师课程综合评价名单报送工作。
一、参评对象要求
1. 本单位承担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
2.被评价课程一般是不少于32学时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须为授课教师需独立承担该课程,与他人合上的课程不列入评价。
3. “欣赏、鉴赏类”综合素质课程、集中实践教育教学环节课程、重修课程等不列为综合评价课程。
4. 各教学单位按照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0%—20%确定本学期需要评价的教师名单及课程。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确定参评教师及课程,准确填写《教师课程教学综合评价表》(附件2)相关信息,并粘贴参评教师照片,纸质档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交至行政楼414,电子档发送至: zlkbjwx@nuist.edu.cn。联系人:付鹏飞,电话:0510-80560028。
三、特别提醒
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如有评定职称需要,请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并请各教学单位内部做好通知协调工作,参评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改动或增补。
滨江学院教务处 人事处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