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奖励暂行办法》(滨江发【2019】4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启动我院2020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我院在编、在聘的教职工。本科教育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为我院教职工,且以我院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二、教育教学成果产出时间:2019.12-2020.11。
三、统计要求:
1.教育教学成果负责人提交获奖证书、出版教材、教改论文、立项发文或官网发文截图(截图须注明截图网址便于核查)等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和材料原件(原件供二级学院审核,无须上交教务处)。
3.成果以成果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或部门统计汇总上报,其他完成人所在部门不重复报送统计。
4.教育教学成果统计类别及范围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将个人教育教学成果收集进行初步审核(见附件2、3、4),佐证材料不全者不统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审核并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育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5),连同佐证材料(同一单位分类汇总成一个文档附件6)于2020年12月4日前送教务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bjwx@nui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地点:行政楼414,联系电话:0510-8056002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