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江苏优质生源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滨江发〔2018〕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做好2019级江苏优质生源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江苏生源(非艺术类)。本转专业仅针对江苏省生源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非艺术类)的学生。
2.自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江苏优质生源生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转入第一志愿专业,也可放弃申请。且每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不得再次转专业。
3.无违纪处分。在校期间,有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二、申请时间
大一第一学期末。
三、申请转专业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1月6日前)
申请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志愿填报证明、家长签字同意书)(附件1)。
2.二级学院审核(1月8日前)
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统一交学院教务处(附件2)。
3.学工处提供资格名单(1月8日前)
学工处(招办)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以供审核。
4.名单公示(1月20日前)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5.编班上课(2月17日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发文。教务处和学工处将公示后的学生名单备案,完成学籍异动、编班等手续,并通知相关学生。
四、其他有关规定
1.专业变动的学生全部按照分阶段考核的原则执行,即在哪个专业年级学习就需要通过相应专业的必修课程,毕业考核及有关选修学分等要求按照毕业时所在专业的要求执行。
2.所有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所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考核、统计等均按照必修课计算。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滨江学院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解释。
滨江学院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