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依据《滨江学院关于敦促我院学生加快选修和补考的通知》及《滨江学院关于学生在校本部跟班重修课程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滨江教发【2018】54号)精神,滨江学院对2019-2020-1学期学生重新学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的重新学习选课
1.原则上,必修课的重新学习需选择低年级的相同课程(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和学分相同)。选择相近课程或者校本部课程重新学习的,课程名称根据课程实际内容认定(二级学院认定)。
2.所有重新学习的课程均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选课方式如下:(1)本学期滨江学院(南京校区)开设的课程,需选择院内跟班重新学习。
(2)如因专业停招或教学计划调整,院内无同名课程可选的,学生首选院内相近课程作为替代,学生需在教务系统选择不跟班重新学习,并另行填写《滨江学生相近课程、跨校区选课重新学习申请表》(附件1),同时,各学生办公室进行汇总,填写《滨江学生相近课程、跨校区选课重新学习汇总表》(附件2)。
(3)如因专业停招或教学计划调整,院内无同名课程也无相近课程可选的,可选校本部开设的相同课程作为替代(每位学生选择校本部课程不得超过4门),学生需在教务系统选择不跟班重新学习,并另行填写《滨江学生相近课程、跨校区选课重新学习申请表》(附件1),同时,各学生办公室进行汇总,填写《滨江学生相近课程、跨校区选课重新学习汇总表》(附件2)。
(4)滨江学院和校本部均未开设的课程,以教师个别辅导,学生自学为主进行重新学习。学生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不跟班重新学习,并另行填写《滨江学生个别辅导重新学习申请表》(附件3)。同时,各学生办公室进行汇总,填写《滨江学生个别辅导重新学习汇总表》(附件4)。
各年级需将附件1-4纸质版统一交揽江楼教务办公室ZS407,电子表发送至Email:1159077551@qq.com。
二、选修课
如本专业开设的选修课无法满足选修学分要求,可在院内跨年级、跨专业选修本学期开设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如选修的是其他专业的必修课,可申请记为选修学分。
三、有关要求
以上课程选修或者重修选课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9月23日下午15:30,逾期不予办理。
四、重要提醒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时关注学生报名情况,敦促其尽早安排选修和重修,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
滨江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