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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本科生补办学位授予决定书、学位相关证明的办理说明

作者:董可时间:2026-09-11点击数:

一、受理范围

1.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正常取得学士学位,个人人事档案内缺少学位授予决定书或学位证书丢失需要的学位证明材料;

2.仅受理学位授予事实真实、学位已完成电子注册的人员,未取得学位人员不在本业务受理范围。

二、申请要求

邮件正文写明:

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

学位授予院校: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3.学位类别: 学位证书编号:

4.申请事由:

5.联系人+手机号

附件: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

②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说明:附件证明电子版打包发送指定邮箱jwkwxxy@cwxu.edu.cn,文件命名规则:姓名-院校-补办学位授予决定书/学位证明材料,每个附件单独命名。

三、重要须知

1.学位证书原件遗失不能补发原件,只能开具学位证明;本业务针对档案缺少学位授予决定书、证书丢失需要学位证明材料的校友申请;

2.学位授予决定书仅用于个人人事档案补装归档,每人仅限申请一次;

3.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学校有权撤销证明并做相关记录;

4.若其他疑问可联系教务处教务科:0510-805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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