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实施办法》(锡院教〔2021〕14号)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对象:2021级在校本科生。
认定条件:自入校后获得的符合《无锡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实施办法》(锡院教〔2021〕14号)(见附件1)的各类成果。
二、认定工作安排
认定方式采用线上认定(进入学校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cxcyjy.cwxu.edu.cn/)→统一认证登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
1.学生申报。5月13日前,学生申报,同时上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为PDF、JPG或PNG。
2.二级学院审核。5月18日前,学分审核员和学院管理员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对应学分进行审核。
3.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认定。5月23日前,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根据二级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和学分认定,经认定的学分将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具体学生申报流程和认定流程请参考《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指南》(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确保2025届毕业生按照要求完成学分认定(本次统计作为2025届毕业生申请实践创新学分的根本依据,本次统计后不再增补),避免遗漏。
2.根据培养方案要求,2021级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至少4个学分的“实践创新学分”(民族特招生至少2个学分)。
3.如遇问题,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137,地点:行政楼406。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