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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03点击数:


全院师生: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目前已成功举办四届,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央统战部等部委联合主办,位居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纳入学科竞赛排行的竞赛首位。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9年在浙江大学举行。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大赛,在第四届大赛中我院获得银奖两项、铜奖三项的好成绩,在省内各独立学院中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更好服务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特举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详见附件1)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6”是 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 2049 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2.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相关赛道的报名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并请遵照执行。

四、赛程安排

1. 45-510日前,完成全国大赛系统报名和院内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所有报名院内大赛的项目,都需要同时在全国大赛官网报名。报名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院内大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

2)《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

3)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写作要求见附件4)

2. 5月中下旬,院赛初赛,组织学院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进入院赛决赛的项目和院赛铜奖项目。

3. 6月上旬,院赛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和院内路演,组织院外专家进行评审,决出本次院赛金奖、银奖。

4. 6月上旬,根据院赛评比结果择优推荐一定数量团队代表我院参加7-8月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大赛奖励

1.参赛学生

学院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获院级金奖、银奖的团队前五名成员,可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滨江教发[2018]42号)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实践创新学分。院赛获得金奖的参赛团队,奖励2000元择优推荐参加省赛;省赛获得金奖、银奖和铜奖的参赛团队,分别追加奖励2000元 、1000元和500元;国赛获得金奖、银奖和铜奖的参赛团队,再分别追加奖励2000元、1000元和500元。

2.指导教师

学院提倡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遴选科研项目参与比赛。根据大赛省厅文件精神,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教师指导的团队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将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学教研学科竞赛成果奖励办法》规定进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从教师科研项目、学生创业比赛获奖项目、学生专利项目、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征集优秀创业项目,特别关注已经毕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为了保证比赛效果,各学院须按照《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要求》(见附件5)报送参赛作品。

2.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网络报名,并且务必于510 日前以各学院为单位将《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滨江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创业计划书等相关参赛材料报送行政楼4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bjwx@nuist.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10-80560022逾期未报,将不予参加学院评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务处

2019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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