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技能培训工作奖励办法》(滨江发〔2014〕16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滨江教发〔2017〕17号)的文件要求,对2021届毕业生参与实践创新、技能证书及技能教育选修课情况进行统计,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和标准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
2021届毕业生,本科学习阶段(4年)获得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发表论文、职业资格证书、校企合作实训项目等。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做好统计工作,要细致、不遗漏。4月16日前,将2021届学生实践创新及获得证书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个人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收齐后以所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bjsjjx01@163.com。纸质版请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送至教务处(行政楼414)。
2.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所在学院全体毕业生实践创新、获得技能证书情况,并统一汇总至附件1的表格中。其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语种及级别)、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语种及级别)、全国大学生英语CET由教务处提供,学术讲座由团委提供,不需要再填报。需要申请实践创新学分的学生可在申请学分栏中填写申请学分数,如不申请实践创新学分无需填写。
3.实践创新学分考核标准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实践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附件2),其中各类技能证书以获证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证书目录为认定依据。
4.本次统计作为学生申请实践创新学分的根本依据,本次统计后不再增补。
5.联系人:黄老师,办公电话:0510-80560028,邮箱:bjsjjx01@163.com(此邮箱不接收学生个人申报)。
滨江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