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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参与二次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送审名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30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23年参与二次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统一校内外送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和办法

送审对象为2023年参与二次答辩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送审以各二级学院上报符合送审要求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随机抽取送检。现将“2023年参与二次答辩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抽检送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余需要进行二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二级学院按照《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论文送审方案》进行校内外送审。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抽检结果通知到相关学生及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通过“二辩端口”上传系统(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中期检查、修改后定稿等各类材料务必齐全)。6月1日学校将毕设系统中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校内外送审。

二、评审重点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重点对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格式规范、论文工作量等综合评阅。

三、送审结果的处理

(1)2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则该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合格”,可以参加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二次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次答辩未通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2)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则该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参加6月上旬二次答辩的资格。对于“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完善(修改时间不少于2周),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符合相关要求和合格标准后重新向所在学院申请二次答辩(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是否符合二次答辩要求,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答辩通过者可以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次答辩未通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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