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普通本科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无锡学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试行)》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管理,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落实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安排要求
1.强化二级学院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习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从学习内容、组织形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及评价等各方面,切实加强实习实践组织,严格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要求,落实实习安排。
2.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践资源整合。整合校内资源,与校外企业单位共建的实习实践基地形成合力,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需要,统筹开展灵活多样、功能互补、内容全面的实习实践教学活动。为确保实习安全和质量,实习单位须为我校实习基地或与二级学院签订相关实习协议,不要随意安排,且实习人数分布应根据实习单位的接纳人数、师资力量等条件进行合理分配。
3.创新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形式。鼓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聚焦关键产业领域,遴选品牌专业的优秀本科生,与国内外一流企业试点开展CO-OP实习制度(本科生带薪实习),完善工学交替培养机制;与科技创新型企业探索长期稳定的项目式教学、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等,大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开展虚拟实习、仿真实践、远程离岸实习等教学活动。
4.加强监管监督工作。加强对实习实践工作的监管,重点监督专业培养方案中实习实践环节是否落实、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组织管理是否规范、经费和条件保障是否充足、学生学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对实习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教学单位,学校将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单位于9月13日前将《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cwxu.edu.cn,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12室。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方式:0510-80560029。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