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和2026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充分展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的优秀成果,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申报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内容聚焦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大思政育人与五育并举、高等教育强国与新质生产力、基础学科和卓越工程师培养、“四新”专业建设与示范性特色学院、课程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科产教融合、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高等教育国际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本科教学评估与质量文化、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须是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实施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推荐校级成果奖的时间。
(二)申请评奖的教学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和新颖性,在理论或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须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三)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主持或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无教学事故,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学质量评价良好以上。
(四)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学校乃至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三、申报限额及奖项设置
(一)本次申报工作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计划立项若干项,并根据申报质量重点培育一定数量的项目。
(二)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项,不超过2项,其他有关单位自愿择优报送1项,同一单位内容相似或相近的成果仅限申报1项。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应根据推荐限额,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各单位审核推荐排序,参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五、材料提交
(一)《无锡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系列论文、著作、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三)《无锡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各一份。
(四)请各单位于2024年于9月11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系列论文、著作、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等)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地点:行政楼411,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256,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535443601@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或教学团队申报,确保申报质量。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获得校级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鼓励跨学院、跨校、校企等联合申报,与其他单位共同申报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需为我校。
(四)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仅限1项,作为完成人的项目不超过3项,每个教学成果项目的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0人。
(五)申报书电子文档名称示例:主持人姓名-成果名称-无锡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汇总表电子文档名称示例:单位名称-无锡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