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4 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开展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遴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现代化理念和人才成长规律,紧扣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脉搏,鼓励各高校主动响应数字经济发展新需求,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适合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江苏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产教融合方面建设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专业均可申报,但不得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和省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兼报。工科类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将同步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2.0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应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符合江苏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急需紧缺人才。初步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与共建方签订有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
共建方实力雄厚,连续3年以上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成效显著。共建方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并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共建方可参与专业教学工作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0人。作为兼职教师的企业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应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
三、主要任务
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创新应用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课程教材体系重构,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学校和行业企业实现互动发展、同频共振、融合创新,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详细要求见附件1。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于3月15日前将《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与佐证材料限100页内)(附件2)、《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Word、PDF两种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择优推荐。联系人:付老师,邮箱:1904519354@qq.com,电话:80560028,地点:行政楼414。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