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经验,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择优进行面向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无锡学院教学成果奖的整合培育和实践检验,为下一步做好江苏省和国家教育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面向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成果主要指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和资源建设等。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是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二是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三是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
三、申报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要反映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双万”计划、“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3.成果由单位完成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两个以上单位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的推荐名额。
4.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日。经过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取得明显实效。
5.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新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继续申报。
四、申报数量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项,其他有关单位自愿择优报名1项,同一单位内容相似或相近的成果仅限申报1项。
五、培育政策
1.本轮教学成果奖培育期为2年,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把教学成果奖培育及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院目标考核管理。
六、时间安排
1.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1月18日,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推荐。
《无锡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申报表(高等教育类)含填表说明》(见附件1)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书面文本各一式1份,电子稿一份。认真填报和准备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把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责任。
2.11月18日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发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项目评选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培育指标体系(见附件2),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培育,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学校发文。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集中报送教务处,地点:行政楼418,联系人:曹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256,Email:wxxyzlk@cwxu.edu.cn。
教务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