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教学研究 教学成果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21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日前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下发了《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教产专〔2022〕1号),本批次共有290家企业通过评审。学校将继续依托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为组织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已发布的企业指南持续有效,不受立项名单发布批次限制,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交立项审核。

二、时间安排

校师生申报:4月18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立项名单发布: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材料报送说明

.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和协议(模板见附件3)纸质材料上交份数和盖章要求请与企业确认,如需盖学校公章,请提前OA流程申请,如需盖教务处公章,请至行政楼418,纸质材料除上交份数外请多提供一份留教务处存档。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0560256,地点:行政楼418。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

无锡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苏ICP备08108488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  电话:0510-8056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