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更多高质量的教育研究成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6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成果类型分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决策咨询三类。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二)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或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对制定教育政策、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具有咨询和参考价值。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普通本科院校限推荐2项,各院(部)及有关单位择优推荐。
6月3日前各院(部)及有关单位将推荐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bjwx@nuist.edu.cn,6月5日前提交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填表要求和份数详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其他相关表格电子版详见江苏教学研究成果奖相关附件(附件2),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