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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付鹏飞时间:2025-09-30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根据《无锡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锡院〔2025〕6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微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研究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地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本次立项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第三代半导体、智能感知、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设置微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设置的微专业应依托校内优势特色学科,明确主体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微专业设置应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在微专业中的应用。

2.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10-15学分,每门课程为2-3学分,理论课程每学分为16学时,实践课程每学分为24学时,课程体系需包含理论、实践、实训模块,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30%。

3.每个微专业设置1名微专业负责人。微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鼓励跨学院(部)、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部)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

5.微专业须制定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6.学院(部)制定的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招生简章、管理细则等,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二级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三、建设与管理

1.微专业所在学院(部)填写并向教务处提交《无锡学院微专业开设申请表》、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审核。

2.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学院(部)择优录取。微专业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报名人数不足15人不予开班。微专业所在学院(部)负责宣传、选拔,并按照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的要求开展培养工作。

3.微专业课程可安排在晚上、寒暑假、双休日等不影响主修专业课程修读的课余时间,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4.微专业所在学院(部)须制定过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可行、高效的微专业管理模式。

5.学校支持微专业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在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等重点教学建设类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无锡学院微专业开设申请表》(附件1)、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专家论证意见、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意见)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飞,联系电话:80560028。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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