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根据品牌专业建设周期要求,对2021年以来立项的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进行验收。品牌(特色)专业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培育点)的,根据其立项时间统一验收。一个专业统一验收一次(专业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原则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开展验收(详见附件4和附件5)。
三、验收程序
(一)专业填报:2025年验收专业需撰写《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2)、并填写《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初审:学校组织对《验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凡是填报不完整、不规范或内容不真实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4月2日前请各验收专业提交《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至行政楼4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544360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付老师;联系电话:80560256、80560028。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