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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6-26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品牌专业)三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三期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六个方面专业建设。建设周期为四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一)“双一流”和优势学科支撑专业。主要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对具有“双一流”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支撑的专业,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二)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主要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紧密对接江苏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融合,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

(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相关专业。主要支持国家和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相关专业,精准推动高水平基础医学(含药学)专业建设,推进哲学、文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专业建设,促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四)急需紧缺专业。围绕国家和江苏急需紧缺领域,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等平台的支撑专业。

(五)新兴交叉专业。面向科技发展前沿,主动适应未来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助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理工交叉、文理融合、医工结合,布局立项建设一批新兴交叉专业。

(六)体现高校办学特色的专业。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和实际,建设若干体现比较优势的核心专业。

二、建设管理

(一)资金安排

学校将省财政专项年度资金下达情况,结合实际统筹用于立项专业建设。鼓励各二级学院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品牌专业三期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检查验收

2025年底,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对实施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严重滞后和资金执行率低的专业,约谈相关高校,责令整改。2027年底,省教育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见附件1)以及申报书等附件材料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专业分类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根据省里的申报限额(3个)择优推荐。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7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见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纸质材料内容请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审阅后签字盖章。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含Word或Excel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赵老师,电子邮箱:jwkwxxy@cwxu.edu.cn,联系电话:80560024。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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