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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产教融合型课程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1-19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2年校级产教融合型课程培育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研究《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标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指标(附件1),推荐优质产教融合课程开展培育。

二、申报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三、申报条件

(一)建设基础良好。申报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能够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服务面向明确。申报推荐课程应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能够突出学校比较优势和区域主导产业需求,与江苏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及50条重点产业链紧密对接,能够实现培养目标与岗位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体特征明显。产教融合型课程应具备校企双主体特征。鼓励申报推荐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学校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或团队负责人)须为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企业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产业教授、课程特聘教师等),具有丰富的一线研发经验和较高道德素养,并实质性参与课程教学工作。

(四)校企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型课程能够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理论优势和行业企业的工程应用优势。校企双方从真实项目案例、实践驱动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教学团队、平台建设、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共建共享,将产业最先进的仪器设备、工艺方法、技术标准等软硬件资源投入课程教学过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申报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产教融合型课程建设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产教融合型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kbjwx@nuist.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开展重点培育,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本科高校产教融合课程。

联系人:赵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8。

教务处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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