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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9-06点击数:

各有关专业: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13号)(附件1)要求,我校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工程、自动化专业均需撰写报送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度报告范围为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结果及二期项目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0〕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二批)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1〕3号)公布的省品牌、省特色专业。第一批省特色专业如入选第二批省品牌专业,按省品牌专业要求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系统提交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品牌专业二期(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立项建设以来的总体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请各专业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将作为省厅进行品牌专业验收的依据。

三、报告经各专业负责人、学院负责人认真把关审核签字后,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年度报告》(附件2)报至教务处,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专业全称+文件名称”)发送到1904519354@qq.cn邮箱。联系人:付鹏飞,联系电话:80560028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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