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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9-16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上课方式

1.重修的对象:凡考试课程不及格或认为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均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2.重修的课程范围:要重修的课程只能选择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且与本人所学过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都相同的必修课程

3.重修方式分为跟班重修和单独开班重修两种。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开课学院

高等数学I(1)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高等数学II(1)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大学物理Ⅱ(2)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概率统计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通用英语(1)

通修必修课

必修

人文法政学院

通用英语(3)

通修必修课

必修

人文法政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物联网工程学院

电路分析基础

学科基础课

必修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信号与系统

学科基础课

必修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数字逻辑电路

学科基础课

必修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等原因,无法跟班参加不及格必修课程的重修,经学生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经考核合格后替代原不及格课程成绩。

二、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1.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如本学期有相同课程且要求一样,应同卷考核,不另行命题。如无相同课程,由开课学院在16周前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单独组织命题、考核。

2.跟班重修学生必须随所跟班级同堂同卷考核,并执行统一评分标准。

重修课程不办理缓考和补考;学生若不参加考试,则视同其自动放弃该课程考试资格,重修成绩按零分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操作说明

1.学生于9月18日9:00-9月22日9:00由本人登陆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界面进行重修课程的报名。在“重修报名”界面请根据课程的重修方式选择报名,分“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界面。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学分要求:每学期报名重修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学生,要按时间节点和要求登陆教务系统报名,并及时关注学生报名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报名结束后,请提醒相关任课老师及时下载点名册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逾期不予补报。未经网上报名自行听课的学生,参加修读课程过程无效,不具有期末考试资格。

教务处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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