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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14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重修和单独开班重修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上课方式

1.重修的课程范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且与本人所学过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都相同的必修课程。

2.重修的对象:本学期开设的重修课程中有不及格或认为考试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均可以报名。

3.重修方式分为跟班重修和单独开班重修两种。经开课学院申请,本批次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开课学院

高等数学I(2)

6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高等数学II(2)

6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大学物理Ⅱ(1)

3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线性代数

3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理学院

通用英语(2)

4

通修必修课

必修

人文法政学院

英语CE4

4

公共基础课

必修

人文法政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

3

通修必修课

必修

物联网工程学院

4.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或专业停招等原因,无法跟班参加不及格必修课程的重修,经学生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指定相近课程重修,经考核合格后替代原不及格课程成绩。

(二)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1.单独开班重修的课程,如本学期有相同课程且要求一样,应同卷考核,不另行命题。如无相同课程,由开课学院在16周前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单独组织命题、考核。

2.跟班重修学生必须随所跟班级同堂同卷考核,并执行统一评分标准。

重修课程不办理缓考和补考;学生若不参加考试,则视同其自动放弃该课程考试资格,重修成绩按零分记录。

(三)报名时间和操作说明

1.学生于31510:00--31710:00,由本人登陆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界面进行重修课程的报名。在“重修报名”界面请根据课程的重修方式选择报名,分“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界面。请各位同学报名时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等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学分要求:每学期报名重修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通知到所有学生,要按时间节点和要求登陆教务系统报名,并及时关注学生报名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帮助;报名结束后,请提醒相关任课老师及时下载点名册。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逾期不予补报。未经网上报名自行听课的学生,参加修读课程过程无效,不具有期末考试资格。请各位报名同学在选课结束后,按最新课表跟班上课。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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