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无锡学院本科生<通用英语>课程免修实施办法(试行)》(锡院教〔2023〕12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免修《通用英语》课程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对象
符合各类英语考试(雅思、托福IBT、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免修条件的学生,可于每学期初自愿申请免修相应学期的《通用英语2》、《通用英语3》或《通用英语4》课程(注:以下统称《通用英语》课程,《通用英语1》课程不得免修,)。具体免修条件见文件
https://jwc.cwxu.edu.cn/info/1071/4100.htm。
二、免修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凡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免修《通用英语》课程。
三、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6至21日。
四、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免修相应学期的《通用英语》课程,同时提供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收取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初步审定后,填写“《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将汇总表及申请表原件、学生提交的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于9月25日12点前报人文法政学院审批(办公地点:尚真楼510),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880212@cwxu.edu.cn,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名+免修申请汇总表。
4.人文法政学院将审批后的汇总表及申请表提交教务处核定。(办公地点:行政楼405,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jwkwxxy@cwxu.edu.cn)。
五、成绩认定标准和方法
1.符合免修条件并经过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本科生,不参加相应学期《通用英语》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期末考试,其课程成绩由人文法政学院根据其提交的免修申请表成绩依据进行换算并认定。
2.未申请《通用英语》课程免修的学生需正常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课程成绩以学期总评成绩记载,不再进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的折算。
3.人文法政学院应在学期末对申请课程免修学生的认定成绩进行录入,并将学生的申请表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二级学院汇总表作为成绩认定材料单独存档。
教务处、人文法政学院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