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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学院(无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2-25点击数:

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9-20周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考场安排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现已排定(见附件1),请各学院及任课教师对照执行,按照既定的时间和考场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二、监考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的主监考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其他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请各学院于20181228日之前报送经开课单位教学院长签字的主考和监考人员安排表,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wkbjwx@nuist.edu.cn

三、试卷审核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滨江教发〔201816号)有关规定,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各学院严控试卷命题质量关,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附件2。试卷格式请见附件3.

四、试卷印取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关于试卷印制、保管和保存的实施办法(试行)》(滨江教发〔20185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同时请各学院注意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和阅卷的公平规范。

任课教师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试卷命题质量审定表》和AB试卷样卷,于本门课程考试前两周送交教务处(行政楼405)(最晚到13日下班前),并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份试卷用于期末考试并印刷;另一份备用或用于补(缓)考,学期结束后交开课学院保存。试卷印好后也由教师本人领取并审核。教师本人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送交和领取试卷,应提前报告所在学院,由学院另行指派教师负责办理,不得随意请人代办,由此产生一切试卷泄密、丢失等事故由相关人员负责。

五、考务组织

各学院应重视考试组织等工作;主考和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同时各学院应引导学生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加强对全体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确保期末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六、考场纪律与要求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明确要求,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提醒学生检查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是否遗失或过期,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除必备的考试文具和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资料外,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及课本、学习资料、计算器等进入考场。

七、补(缓)考

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在考试前一周内向所在学院书面提出申请,不得提前申请,更不得在考试时或考试后提出。学生必须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如校医务所证明等)。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完相关手续,批准后的缓考信息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教师通知单(附件5)在考试前交给任课教师,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备查。

学生补(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具体日程届时将发布在学院官网上。

八、成绩录入

请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成绩登记等环节工作,关于成绩录入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会另行通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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