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3〕17号)等文件要求和国家招生规定,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维护高校办学秩序,我校开展2023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复查对象为我校2023年录取本科新生,包含专转本、3+2转段新生,以及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学生,今年办理入学的要纳入复查范围。复查内容如下:
(一)资格信息审查
1.初步审查。新生报到,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会同二级学院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审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2.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工处招生部门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2023级新生名册由各二级学院从奥蓝系统自行下载;纸质档案根据省考试招生机构要求,由新生携带交给学校或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收寄后分送至各二级学院;录取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从录取系统打印分发至各二级学院,作为入学资格复查的重要依据,并务必纳入每位新生的档案,各单位领取后要认真核对,如有缺少及时反馈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
3.信息核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2023年录取新生信息核对表》(纸质材料另发),认真组织所有报到的新生与招生信息库中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及其它相关信息逐一比对审核,学生和负责核对的辅导员确认签字。
(二)身体复查。依据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组织入学新生进行身心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三)专业复测。对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开展专业复测,由传媒与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四)前置学历复查。专转本、3+2转段学生入学资格复查,由应用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除对新生档案资料检查和身体进行复查外,还须对前置学历材料进行复查。
二、存疑信息处置
(一)学校将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
(二)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在当年新生入学报到前2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合格、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要求及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做好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校内教务、招生、学工、纪检等部门和二级学院联合复查的协同机制。
(一)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学生取得有效学籍的唯一途径,也是学生毕业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唯一前提,是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没有遗漏,没有错误。
(二)参与审查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细致组织审查与核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各二级学院于10月24日前报送2023年录取学生资格复查结果。将《2023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报到情况》(附件)纸质版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大活411),并将电子档发送至465250878@qq.com,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52;将确认签字的《2023年录取新生信息核对表》(纸质另发)报送至教务科(行政楼405),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1。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