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正文

关于做好2020级江苏优质生源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2-03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江苏优质生源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滨江发〔201829号)(见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做好2020级江苏优质生源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江苏生源(非艺术类)。本通知仅针对江苏省生源且A志愿填报我院(非艺术类)的学生。

2.自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江苏优质生源生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可以申请转入A志愿报考专业,也可放弃申请,每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不得再次转专业。

3.无违纪处分。在校期间,有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二、申请时间

大一第一学期末。

三、申请转专业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1218日前)

申请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志愿填报证明、家长签字同意书)。

2.二级学院审核(1221日前)

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交教务处。

3.名单公示(1231日前)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4.编班上课(大一下学期开学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发文,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教务处和学工处将公布后的学生名单做好备案,于大一第一学期结束后完成学籍异动、编班等手续。

四、其他有关规定

1.专业变动的学生全部按照分阶段考核的原则执行,即在哪个专业年级学习就需要通过相应专业的必修课程,毕业考核及有关选修学分等要求按照毕业时所在专业的要求执行。

2.所有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所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考核、统计等均按照必修课计算。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滨江学院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解释。


滨江学院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0123




无锡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09636号-1 苏ICP备08108488号-1 地址: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邮编:214105  电话:0510-8056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