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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的说明

作者:时间:2005-09-20点击数: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滨江学院在籍学生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标准学制规定学习年限基础上,有限度延长学习年限。对于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管理及收费等方面特作如下说明: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等要求按照入学年级执行。学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原则上只能在相应的学期,重新学习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

2、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编入同专业的下一年级,其日常管理同学生所属专业。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在办理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手续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4、延长学习年限的时间按一学年计算。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时间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的五月份。

5、本说明自2018级学生开始施行,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此说明为准。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视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滨江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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