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是独立学院办学的生命线,是立校之本、发展之基。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实践教学质量,强化“技术技能型”高级应用人才的培养,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进一步调动学院各系参与学生技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高端证书的考取率,另设立“特别贡献奖”。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评选体系包含考证比率、增幅率、参与率三个指标,各指标按一定的权重(详见下文)进行折算,得出各二级学院考证总分后排序。第一名计9分,第二名计8分,依次递减。
(一)计算方法
考证总分=考证比率*50%+增幅率*30%+参与率* 20%
考证比率(权重50%)
考证比率=考证率*40%+考证人次率*60%
其中,考证率是指学生考取的证书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率;考证人次率是指考取证书的学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率。
按各二级学院考证比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计9分,第二名计8分,依次递减。若考证比率一致,排名并列,则均得相应排名的分数。
2、增幅率(权重30%)
增幅率=当届考证比率-上届考证比率
按各二级学院考证增幅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计9分,第二名计8分,依次递减。若考证增幅率一致,排名并列,则均得相应排名的分数。
参与率(权重20%)
参与率指各二级学院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活动的积极性、参与度及对该项工作的总结完善程度等。由学院技能培训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参与情况进行无记名打分,第一名计9分,第二名计8分,依次递减。
(二)奖励标准
根据各二级学院考证总分进行排序,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至四名奖励1000元。同时授予“技能培训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奖励包含超考核目标奖、增幅奖、绩效奖三类。原则上同一年度三类奖励不兼评,即一人同时符合三类中的多项时,只按照奖励金额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一)计算办法及奖励标准
1、超考核目标奖
以辅导员当年所带毕业生的总考证率为指标,对考证率超过学院考核目标的,按超过比例由高至低排序,其中排名前20%的按1000元/辅导员进行奖励,中间30%按800元/辅导员进行奖励,其余50%按500元/辅导员进行奖励。
2、增幅奖
以辅导员所带专业为单位,计算各专业考证比率较上届的增长情况,按照增幅比例由高至低排序,对增幅比例较大的前三名,按照500元/专业予以奖励。
3、绩效奖
对工作责任心高,积极参与到学生技能培训工作中的人员进行奖励,获奖比例为参评总人数(含各相关行政部门)的10%。具体人员名单由各系及各相关行政部门推荐产生,经实践教学科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拟定,公示后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400元/人。
(二)对获得上述奖励的辅导员授予“技能培训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特别贡献奖
特别贡献奖用于奖励所带学生考取高端证书的辅导员。奖励标准:200元/证/辅导员,同时颁发相关辅导员“技能培训特别贡献奖”。
其中,高端证书主要指就业认可度极高的行业相关证书,具体包括CCIE、ACCA、CPA、CTI、CFA、建造师、司法考试及其他经学院技能培训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被行业认可的高端证书。
四、评选时间
该奖励办法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当年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月之内。本评选方法中涉及的考证情况均指当年毕业生的考证情况,证书数据统计日期均截止至评选当年的6月20日。
五、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滨江学院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